海航集团旗下中国新华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两名“辞职”飞行员——王振军和郭岳炳,因申请仲裁要与航空公司解除合同,遭公司反诉,分别被索赔500余万元的经济补偿。记者昨日获悉,这两起仲裁案经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,最终裁决合同双方解约,两名飞行员不用支付一分钱。据悉,这是北京市首次仲裁裁决辞职飞行员“零赔付”。顺义区仲裁最终裁决,二人与新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;新华公司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二人办理档案转移手续。仲裁费由新华公司承担2/3。据北京晚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