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记者 刘袆 胡锦枫 实习生 胡莉)受“OBD”所限上不了牌、卖不出车的车主和车商们注意了——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已达国Ⅲ标准,但未安装OBD系统(车载诊断系统,一旦尾气超标车辆会自动报警)的第一类车(座位数不超过6座,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00kg),可在6月30日前到市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。从7月1日起,凡国家环保部达标车型(国Ⅲ)目录中注明应安装OBD而未安装的第一类车,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。
4月15日,市环保局、市交管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执行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》。昨日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,市环保局局长王文斌还对未达国Ⅲ标准的车作了相应说明:在《通告》实施前已进货但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,可凭《整车出厂合格证》于5月16日前到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备案,并在5月3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。凡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车辆,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。
对《通告》实施前已订货的各类专用汽车(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),也可在本月16日前,凭订货合同原件和预付款(或定金)凭证复印件到市公安车管部门备案,并在6月30日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。
据悉,目前我市未达国Ⅲ标准和已达这一标准而未安装OBD的库存汽车有近两万辆。就以上措施的出台,成都部分车商昨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,他们会根据库存相关车辆的车型,采取适当的优惠政策,争取在6月30日前把库存的相关车辆全部“消化”完。